驿城区检察院、平舆县检察院、确山县检察院、汝南县检察院开展第二季度案件质量交叉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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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卓婷婷   通讯员  刘贺

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7月14日至7月15日,驿城区检察院与平舆县检察院、汝南县检察院、确山县检察院联合开展2026年第二季度案件质量交叉评查。活动同步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驿城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明威,平舆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忠,确山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拓荒,汝南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建起,以及四家单位的综合业务部负责人、评查员、联络员参加评查活动。

评查启动会上,平舆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桂东致辞,要求评查人员要以此为契机,持续带动整体办案质效提档升级,不断夯实司法公信力。

驿城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明威对此次专项评查作了安排部署;驿城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负责人吕如晓领学了《驿城区检察院、平舆县检察院、确山县检察院、汝南县检察院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工作规定(试行)》。

评查现场,来自四家单位的评查员秉持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每一个案件材料,围绕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释法说理等方面进行检查、评定,逐案形成评查报告。

每家单位的评查员还结合办案实操难点和评查发现的共性问题,现场交流研讨、分享优秀经验,在互查互评中取长补短、互通思路,实现办案能力同步提升。

此次在平舆县检察院开展的第二季度案件质量交叉评查覆盖“四大检察”,四家单位各抽取15件案件,共计60件案件,以跨域互评倒逼办案质效再升级。

在后续工作中,四家单位将持续常态化深化跨区域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刚性落实“每案必检”工作要求,健全完善“评查-剖析-整改-提升”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将高质效办案标准贯穿案件办理全流程、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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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播电视台

责任编辑 / 王苗苗

审核 / 刘胜利

终审 / 孟继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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