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现役军人欺骗感情、骗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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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现役军人欺骗感情、骗取财物

一男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获刑二年

作者:余建华 何嘉仪 张鸿曌

已婚男子谎称自己是现役军人,在一年多时间里,同时欺骗多名女性感情并骗取财物。近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姜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姜某某与其配偶于2018年3月登记结婚,二人婚后育有两个孩子。2025年3月,姜某某离开老家江苏南通,前往杭州务工。同年4月,姜某某通过劳务公司派遣,进入杭州某火车站从事安保管理工作。

此前,从2024年12月开始,姜某某就专门在某网络平台、某微信公众号上刷帖、跟帖,主动结识异性。短短一年时间里,姜某某先后结识了多地的多名被害人。

姜某某伪造军士证,在与被害人线上聊天过程中,谎称自己是浙江某军区的现役军人,编造自己参加过阅兵的虚假经历,还穿着伪造的军装拍照发朋友圈。为了进一步骗取被害人信任,姜某某身穿伪造的军装与其合拍婚纱照。姜某某不仅骗取了1名被害人的信任,与其同居生活,还同时与其他3名被害人确立恋爱关系。姜某某以各种理由哄骗其中1名被害人,让其为自己购买手机、电脑以及各类生活用品,价值计7000余元。案发后,姜某某主动到案接受调查。

法院审理后认为,军人身份神圣不可侵犯,受法律严格保护和社会尊崇。姜某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多名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更严重损害了现役军人的社会形象和军队威信,性质恶劣。姜某某主观上具有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伪造军士证、编造虚假身份和经历等招摇撞骗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考虑到姜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主动退缴全部赃款赃物,弥补了被害人的部分损失,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醒

面对自称军人、警察等特殊身份的人员,务必核实其身份的真实性,切勿轻易相信陌生人口中的“特殊经历”,更不要随意转账、赠送贵重物品,避免因一时轻信,遭受感情和财产的双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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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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