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人民法院:精准研判减诉累 柔性调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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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卓婷婷

近日,泌阳法院王店法庭妥善化解一起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以最优解纷方式切实减轻多方当事人诉累,实现了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统一。

一名七岁孩童在小区通行过程中,不幸与外卖骑手发生碰撞,造成孩子受伤。因事故发生地为小区内部道路,外来车辆禁止入内,对事故成因无法判定,交警部门出具了事故证明书,未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事故发生后,孩童母亲紧急从南京工作地赶回,全程悉心照料受伤孩子。因双方就事故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当事人遂诉至泌阳法院。

案件审理初期,因案件审理需要,需追加住所地位于深圳的涉案车辆投保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庭审被迫延期。承办法官史松玖在细致梳理案情、全面核实案件信息的同时,充分体察当事人困境:本案原告家属长期在南京工作,为处理本次纠纷多次往返奔波,耗费大量时间、精力与经济成本;新增的被告保险公司远在深圳,跨区域应诉同样存在诸多不便,各方当事人异地诉讼负担较重。

为切实为群众减负,承办法官深度研判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在司法实践中,此类人身损害纠纷若机械推进审理,往往需要启动司法鉴定程序。但司法鉴定不仅耗时久、产生额外鉴定费用,还会进一步拉长办案周期、加重当事人经济与精力负担,简单民事小案极易陷入程序繁琐、久拖不决的困境。

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减少群众诉累,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工作理念,主动牵头开展诉中调解工作。立足案件实际,结合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规定、同类案件裁判标准,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细致解读护理期、营养期的合法赔偿依据与裁量标准,客观分析诉讼、鉴定的利弊风险。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兼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各方当事人合法利益,积极搭建沟通协商桥梁,引导双方理性看待争议、互谅互让。在法官多轮细致沟通、耐心疏导下,双方当事人彻底消除分歧、放下争议,一致同意自愿放弃司法鉴定程序,就护理期、营养期及整体赔偿事宜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随后,各方通过线上方式完成调解协议核对、确认及签署工作,无需异地往返出庭,这起跨区域涉幼交通纠纷得以高效、圆满化解,彻底避免了 “小案大折腾”,真正实现一次性实质性解纷,切实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该案的妥善处理,正是泌阳法院精准司法、便民司法的生动缩影。下一步,泌阳法院将持续深耕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减轻群众诉讼负担,以更高质、更高效、更温情的司法服务,守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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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播电视台

责任编辑 / 王苗苗

审核 / 刘胜利

终审 / 孟继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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