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 实现“幼有所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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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广电融媒体记者 健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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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上午,记者从驻马店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驻马店市将全面启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计划五年内实现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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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政府副市长冯玉梅在新闻发布会上,围绕驻马店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作主题发布。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广大群众对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强,社会关注度不断提升。2019年6月,全市发放问卷调查显示: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家庭规模小型化,家庭抚幼功能有所弱化,婴幼儿家庭的托育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在父母双方都有固定工作的家庭中,有82.35%的家庭认为有必要开展家庭以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目前驻马店市3岁以下婴幼儿大约有23万人,但能提供托育服务的托育机构寥寥无几。

结合国务院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分别印发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驻马店实际,驻马店市于2020年4月制定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儿童监护抚养是父母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家庭对婴幼儿照护负主体责任。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点是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的服务。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规范发展;优化服务,方便群众;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同时,《实施意见》还鼓励支持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个人举办托育机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发展目标:全市将于2020年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建立;于2021-2022年,稳步推进驻马店市托育服务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打造一批能满足育龄家庭需求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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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视网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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