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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发展,智能道闸已广泛应用于各类停车场、小区、商场等场所。道闸带来出行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在驾车驶入小区车库时,道闸杆降落导致车辆受损,责任应当由谁承担?近日,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判决物业公司赔偿王某车辆维修费2400元。
王某是某小区业主。2024年6月16日晚,王某驾驶机动车通过小区地下车库的入口闸机时,道闸杆下落触碰车辆尾部,导致车辆受损。王某就车辆损失要求小区物业公司赔偿车辆维修费、车损损失费共计4000元。由于双方协商未果,王某诉至法院。
物业公司辩称,王某驾车驶入车库时一直在打电话,并且在车后轮已经过落杆感应线、车尾尚未完全驶离道闸杆升降区域时原地停车,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车辆受损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
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物业公司系车库道闸的管理人,在车库管理服务活动中负有维护设备正常工作、保障出入车库车辆安全通行的责任。根据道闸一般工作原理,系统识别出道闸杆下有车辆时,道闸杆应不下落、保持抬杆状态。本案中,王某驾车驶入车库的过程中,车辆尾部仍处于道闸杆下方时,道闸杆却下落触碰到车辆,应认定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由此给王某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辩称王某一直打着电话驾车驶入车库,证据不足,不予采信。监控视频显示,王某驾车通过车库道闸时有明显的停滞情形,该停滞情形不具有民事违法性,不应成为免除或减轻物业公司赔偿责任的事由。关于王某经济损失数额,法院支持有车辆定损报告、维修费发票相印证的2400元,超出部分证据不足,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王某车辆维修费2400元。
物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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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