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检察院撕下伪装“非遗”宣传“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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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王苗苗 通讯员:赵海洋)花高价体验“非遗理疗”,却查不到任何官方认定文件;文玩文创店在社交平台打着“非遗传承”旗号引流,实则全是蹭热度的虚假宣传。针对涉“非遗”乱象,驿城区检察院启动“非遗”专项监督,推动冒用“非遗”标识的虚假宣传问题得到全面整改,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河南纵深推进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

  今年1月份,驿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下称办案组)陆续收到多起群众举报,称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部分理疗馆、文玩文创店在没有任何官方非遗认定的情况下,在线上线下使用“非遗理疗”“非遗传承”等字样进行商业宣传。

  2026年1月5日,办案组启动专项排查工作,利用大数据模型将本地公开的非遗项目名录与市场主体宣传信息进行批量比对,快速筛选出一批可疑线索。

  办案组还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参与,对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使用“非遗”标识宣传的商家进行统计并实地走访,最终锁定两家商户均在线上线下多个场景使用“非遗”字样进行宣传营销,营销的理疗养生馆门头含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字样,在网络平台推广宣传中含有“某氏非遗”“非遗头疗”“非遗传承”字样;文玩文创店在外卖平台推广宣传中,含有多个“非遗”字样,且两家商户均无法提供合法的非遗项目证书或授权证明。

  “很多商家误以为‘非遗’只是个普通宣传词,随便使用就能给自己的生意加分,实际上这种擅自冒用的行为,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办案人员在梳理案件时发现,这类虚假宣传的危害远不止误导消费者那么简单。为了准确定性,办案组专门查阅了河南省公益诉讼指挥中心的法律法规库与理论研究库,并主动向非遗保护领域的专家咨询后,最终明确了“非遗”符号承载着公共文化属性和历史传承价值,未经授权擅自将其用于商业引流,极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解,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禁止的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这类行为不仅直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秩序和文化严肃性造成损害。

  2026年3月11日,驿城区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涉案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同时加大辖区日常巡查执法力度,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于2026年3月27日组织执法人员对两家涉案商户开展现场查处,经查,两家商户非法使用“非遗”字样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属实。经过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商户认识到错误并立即整改,关闭了相关违规网店,删除了线上线下所有涉及“非遗”的宣传内容,均向行政监督机关提交了整改情况说明。

  为杜绝类似情况发生,行政监督机关以此案为契机,在辖区内开展了涉“非遗”虚假宣传专项排查,重点覆盖美容美体、文玩手工等“非遗”字样使用高发行业,累计检查商户12家,对新发现的陶艺、银饰、DIY手工坊等存在类似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责令整改到位。鼓励和支持真正符合条件的商户通过正规渠道申报非遗项目,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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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播电视台

责任编辑 / 卓婷婷

审核 / 刘胜利

终审 / 孟继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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