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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苗苗
法治春风润幼苗,青年学法促和解。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金铺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令人欣喜的是,案件顺利调解的背后,一名在校青年大学生主动释法劝导亲人,促成纠纷当场化解,成为法庭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成效的生动见证。

此前,一位老年群众骑行电动车不慎撞伤孩童,经交警部门认定,老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医疗费等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无果,原告一纸诉状将老人诉至金铺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发现双方并无根深蒂固的矛盾隔阂,具备调解基础,随即组织开展庭前调解。调解初期,老人情绪较为激动,对原告提出的赔偿诉求难以认同,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陪同老人参与调解的孙子是一名大一学生。平日里,学校持续开展法治课堂,金铺法庭也常态化走进校园、面向青少年开展沉浸式普法宣传。耳濡目染之下,这名青年掌握了基础法律知识,听懂了法官的释法说理。他耐心向奶奶讲解事故责任相关法律规定,劝说奶奶理性看待纠纷,积极协商化解矛盾。“奶奶,撞了人咱该赔。我听过法官叔叔的法治课,咱听法官的调解意见没错!”孩子入情入理的话语慢慢打动了老人。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和孙子温情劝导双重作用下,老人思想逐步转变,放下抵触情绪,自愿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全部赔偿款项。一场僵持不下的纠纷顺利化解。
一名青年,带动一个家庭;一次学法,促成一桩和解。这场特殊的调解,正是金铺法庭深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鲜活缩影。长期以来,金铺法庭持续践行“三信工作法”,打破普法宣讲流于形式的固有模式,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法庭开放日、校园法治讲座等活动,把生硬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法治知识,推动法治教育融入青少年日常生活,持续培育青少年法治思维。
青少年既是法治建设的保护对象,更是法治传播的新生力量。当法治理念根植青少年心底,他们不仅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更能够化身家庭里的“普法宣传员”,以青少年独特的沟通方式劝导家人、化解邻里矛盾,实现普法一人、带动一家、辐射一方的良性治理效果。
法治兴则社会安,普法行则矛盾和。下一步,汝南法院金铺法庭将持续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载体,不断丰富普法形式,推动法治宣传走深走实,持续释放普法效能,以源头治理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让法治之风吹遍乡间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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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播电视台
责任编辑 / 王苗苗
审核 / 刘胜利
终审 / 孟继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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