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提示:10月1日起门诊开具麻精药品需核验身份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点击量:0

全媒体记者  张雪 通讯员 冯 巍

为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国卫医政发〔2026〕21号)有关要求,自2026年10月1日起,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开具麻精药品需核验身份证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为方便患者就诊,现将门诊开具麻精药品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涉及药品范围含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其中第二类精神药品包括阿普唑仑、右佐匹克隆、唑吡坦、劳拉西泮、吡仑帕奈、曲马多缓释片等。开具麻精药品需实名核验:患者本人来院就诊,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患者因身体等特殊原因需由家属代办时,必须同时携带患者和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开具麻精药品需签署《麻精药品知情同意书》,为未成年人开具麻精药品处方,须监护人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医院同时提示,过期、未使用的麻精药品及其废贴、空安瓿应当交回;转售麻精药品涉嫌毒品犯罪,需承担严重法律后果。麻精药品具有成瘾性风险,不得擅自调整用药剂量,使用麻精药品需按医嘱定期复诊。

请广大患者及家属就诊前提前准备好有效身份证件,避免因证件不全耽误就诊开药。感谢广大患者及家属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 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 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来源 / 驻马店广播电视台

责任编辑 / 裴怡楠 毕可

审核 / 朱洵 周梦晓

终审 / 王勇

上一篇: 驻马店市中医院成功为老年结肠癌患者实施高难度腹腔镜根治术

下一篇: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成功救治一名Rh血型不合性溶血合并极重度贫血新生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