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张洋 杨治 实习生 张雨晨
近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与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河南省“百吨王”货车违法超载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全面推行“百吨王”违法运输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根据规定,实名举报一经查证属实,举报人最低可获得3000元奖励。目前,驻马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经群众举报,已查处3起“百吨王”违法案件,并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百吨王”指车货总重超过100吨的严重超限车辆,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隐患。据初步统计,超过70%的货车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相关,其中50%以上的群死群伤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
此次有奖举报重点针对三类对象:一是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二是未按规定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未按通行证指定时间、路线行驶的车货总质量超100吨的大件运输车辆;三是违法装载并放行“百吨王”货车出场出站的货运源头单位,如矿山、钢铁、水泥、砂石料场、物流园区等。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路政执法科科长胡俊峰表示: “群众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对路面发现的‘百吨王’运输车辆以及违法经营的货运装载源头进行举报:一是拨打12328举报电话;二是登录交通运输厅和应急管理厅联合建立的举报平台进行举报;三是通过来信来函方式向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举报。”
驻马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诺,将对所有举报做到“举报必查、查实必奖”,并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编辑 詹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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