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药用药更安心!药品“电子身份证”扫码新规今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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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胡耀光 张雪

7月1日起,全国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正式启用药品追溯码扫码结算机制。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今年3月联合印发的通知要求,所有医保结算药品均需通过扫描专属追溯码完成交易,该措施将有效防范假药、回流药等风险,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每盒药品的追溯码如同独一无二的“电子身份证”,完整记录药品从生产、流通到销售的全流程信息。按规定,每个追溯码仅允许产生一条销售记录,若出现重复扫码情况,则高度疑似存在药品串换、回流销售或假药问题。

为方便公众核验药品来源,国家医保局开通了便捷查询渠道。消费者只需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即可实现药品追溯信息一键查询:进入公众号主页点击“服务-药品追溯信息查询”,或在消息对话页选择“医保服务-药品追溯信息查询”;进入查询界面后,扫描药品包装盒上的二维码或条形码,即可获取详细销售记录。

查询结果将呈现三种状态:若暂未查询到销售信息,建议两日后重新扫码,仍无记录可向售药机构或监管部门反馈;仅显示1次销售记录且确为本人购买,表明药品来源正规;若出现2次及以上销售记录,或显示非本人购买记录,极有可能涉及问题药品,消费者可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并要求售药机构赔偿。

医保部门特别提醒,使用非官方渠道软件扫描追溯码,无法获取医保销售结算信息,建议认准“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进行核验。2026年1月1日起,该扫码机制还将覆盖全部医药机构,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进一步筑牢药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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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播电视台

责任编辑 / 梁翊韬

审核 / 朱洵 周梦晓

终审 / 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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