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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干警业务素质与出庭公诉能力,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9月10日,遂平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牵头刑检部门,以“不提前通知、不预选案件”的“推门听庭”形式,组织干警前往遂平县人民法院,全程旁听检察官时培东出庭支持公诉的孙某某等3人诈骗案。
庭审核心环节,控辩双方围绕主从犯认定与犯罪中止构成两大争议焦点展开辩论。辩护人就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否构成犯罪中止等问题提出辩护意见。面对争议,公诉人沉着应对,精准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共同犯罪主从犯区分、犯罪中止构成要件的相关法条,结合在案证据中被告人的具体行为、参与程度及案件发展进程,从法律适用逻辑与事实认定依据两方面对辩护意见进行有力回击,清晰论证了指控事实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充分彰显指控犯罪的专业性与严谨性。
庭审全程,公诉人严格落实出庭规范,从宣读起诉书到围绕指控事实开展针对性讯问、分类分组出示证据,构建起完整闭环的证据链条;在法庭教育环节,公诉人结合被告人犯罪事实与认罪态度开展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最终促使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良好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参与观摩的干警围绕出庭规范、举证质证策略、法庭辩论技巧及庭审整体效果等维度深入评析交流,营造了“以案拓思、以辩促学”的浓厚氛围。
“‘零距离’观摩这场庭审,不仅直观感受到庭审节奏,更学到了公诉人直击要害的讯问策略、层层递进的举证逻辑,尤其是针对争议问题的法条援引与辩论技巧,堪称‘教科书’式示范,让我收获满满。”一名年轻检察干警如是感慨。
此次庭审观摩评议,将抽象法条转化为具象的实战教学,有效推动检察干警法治思维与职业素养“双提升”。下一步,遂平县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推门听庭”“庭审观摩评议”等岗位练兵活动,不断强化公诉人出庭应诉、法律文书撰写、释法说理等综合能力,确保指控犯罪有力度、公诉意见有准度、释法说理有深度,努力以高质效办案的实际成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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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播电视台
责任编辑 / 侯恩世
审核 / 刘胜利
终审 / 赵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