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吸烟”绝非小事:小过不惩 必为大患

    点击量:35300

据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针对两名男子在故宫休息区域抽烟并上传视频的情况,警方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对两人分别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犯傻”无视法规条例 只能自食恶果

根据网上流传的视频,当时两名游客正在故宫内的一个休息处吸烟,两男子全然不顾周围其他游客的目光,其中一男子一边抽烟一边对着镜头说“谁敢在故宫里抽烟”,同行游客拍下视频后还称“哥真厉害”。可以说,在故宫抽烟并发视频之举,不仅是对北京控烟条例的一种无视,更是对故宫禁烟的一种赤裸裸的挑衅。【详细】

这两人为自己“犯傻”的行为付出了200元的代价。有人说,这太轻了。但我们要说,200元决不意味着这个事件的结束。对两个年轻人来说,这个事件对他们的未来人生可能永远都是挥之不去的阴影,只是他们自己暂时还意识不到而已。【详细】

知法就要尊法守法 做人做事需要“法商”

如果是无知者无畏,似乎还有可以原谅的理由。然而,视频中的这两位游客,明知故宫禁烟还故意吸烟的行为,这不仅仅体现了他们公共道德和文明素养低下,还涉嫌触犯了禁烟法规。

看到他们在视频里不屑一顾的表情,不知道有没有人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他们之所以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蔑视规则、挑衅法规,难道仅仅是他们心存侥幸?恐怕不是,要知道,这二人还将视频发到网上炫耀,曝光范畴大增。笔者认为,他们早就做好了被媒体曝光,乃至被法规惩戒的准备。【详细】

就此事件我们要说,作为一个法治国家的公民,如果想正常工作生活的话,不仅需要智商、情商,尤其还需要一些“法商”。遵守法律是法治国家公民的义务。故宫禁烟是法律规定,早在2013年故宫就已全面禁烟,2015年6月起实施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也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环境、室外排队等场合禁止吸烟。

从视频看,两个年轻人并非不知故宫禁烟,而是故意挑战法律,这种行为非常愚蠢。法治国家,人民的权利要靠法治保障,法治的权威也要靠人民维护。从法律的角度讲,权利与义务是相统一的,作为公民你有权利参观故宫,但你也有义务遵守法律规定。如果不遵守法律,不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且你的权利也就很可能会受到限制,比如可能被列入游客黑名单。所以,法治国家的公民,有一些“法商”,知道尊法守法,出门在外才不会无端地惹是生非。【详细】

加大惩治力度 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故宫集建筑、艺术、文化价值于一身,需要超规格的呵护。那么,如果有游客违规吸烟,不听劝阻,乃至恶意地挑衅,怎么办?按照《控制吸烟条例》中的公共场所吸烟处罚规定来处理,明显是处罚过轻。所以,我们希望保护故宫这样的特殊建筑,应当把违规惩罚的上限再往上抬一抬,切实起到威慑力。【详细】

只有加大惩治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才能达到更好的“惩戒”效果,才能让类似的“故宫抽烟”事件不再一次又一次地重演。

但愿今后在惩治类似“故宫抽烟男”这样的恶劣违规违法行为时,不再老是“没办法”,仅是“罚款”处罚了事,而应采取“更严执法”或“顶格处罚”来遏制类似事件的发生,这才是公众所期盼的公正执法。【详细】

微言大义:

@徐研玲:小恶更能折射出一部分人的素质,道德约束不了,就让违法违规者受到法律的惩罚。

@西-瓜酱:这么恶劣的行为,惩罚这么轻。

@佩奇炖粉条儿:应该让他们付出代价。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故宫里吸烟”绝非小事,更不值得炫耀,须知小过不惩,必为大患。希望在今后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执法部门能以强有力的作为让违法者付出更高的代价,遏制类似的情况发生,才能更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安定和谐。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来源 / 搜狐

责任编辑 / 董华伟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上一篇:《年轻人标点符号迷惑使用大赏 》

下一篇:接受高等教育人口达2.4亿 我国建成世界最大规模高等教育体系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