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张丛博
大河报讯 12月17日,第十届《中国作家》鄂尔多斯文学奖颁奖典礼在雪花飞舞的鄂尔多斯举行。我省著名诗人高旭旺长诗《河之书》继2017年第二届中国(佛山)长诗奖之后又摘取第十届《中国作家》鄂尔多斯文学奖诗歌奖的桂冠。
《中国作家》杂志副主编著名作家程绍武致授奖词时说:“诗人用三年时间笔耕的抒情长诗《河之书》从诗兴上彰显了诗人漫长创作生涯的扛鼎之作,从诗思上弘扬了诗人追求探索诗学的崇尚之作。诗人生于河,长于河,至今仍以大河为故乡(大河诗刊社长、主编)。立春之日临窗抒怀,五千年文化冬流逝水,七十载人生波澜壮阔,以对国家的赤子之心,以对传承中华文明的责任之心,诗人为我们奉献了一曲河之韵,春之声。”
高旭旺说:“四十多年来,我以诗为伴,诗意人生。与诗为伍,诗行天下。诗歌是我生命的全部也是我内心的爱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