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已开始

    点击量:6884

本报讯(记者 胡舒彤)1月8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获悉,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已于1月1日开始,时间将持续到3月31日。

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主体相比,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主体是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其中,经营所得是以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若纳税人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需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若纳税人取得两处及以上经营所得,需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再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需要提醒的是,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选择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扣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来源 / 大河网

责任编辑 / 李宗文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上一篇:以党建为引领 百年酒业蔡洪坊焕发新机

下一篇:仿造币 臆造币……如何提防假冒纪念币陷阱?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