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私自熏腊肉引争议 带来何种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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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1月26日央广网报道,日前,四川省通江县有关部门发布致歉公告,就此前“禁止私自熏腊肉”所引发的公众疑惑进行澄清,并指出环保与保护传统习俗同等重要,同时就相关工作存在失误致歉。此前,通江、南江两县发布公告称,“熏制产生的烟尘将污染空气并存在火灾安全隐患……禁止在县城区内擅自搭建腊制品熏制设施;县城区腊制品实行定点集中熏制”。

西南地区熏制腊制品的历史悠久,食用熏制腊制品已经成为民俗的一部分,“禁止当然会遭到质疑”。从后续回应及媒体复盘看,有关争议更多是因为一些人对相关要求存在误读,认为“禁止就是一刀切”,而有关部门未及时作出澄清造成了争议持续发酵。

熏腊肉是否会对环境造成影响,是公众关心的问题之一。通常来说,小规模熏腊肉产生的污染是有限的,但在短时间内集中化、规模化熏腊肉,对山地等不利于大气扩散地区的环境恐怕确实会有一定影响。此外,政府指定熏制企业、熏制企业不接受群众自带肉品熏制等问题,也让公众有所疑惑。好在当地也进行了解释,比如,所指定的企业都“有自己的主业,不靠这个挣钱”;相关企业不接受群众自带肉品是担心食品安全标准不可控,如今已接受自带肉品熏制。

事实上,不少市民并不排斥集中统一熏制。近年来,随着环保观念、用火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很多地方都设置了集中熏制点,既减少了空气污染程度,也方便了民众的实际需求。此前,重庆、四川多地都曾发布过集中熏制腊肉的公告,因措施得当、解读详尽,并未引起争议。

就此而言,上述地方的公告之所以引发争议,更多的不是禁止私自熏制腊肉本身,而是相关表述、配套工作和回应等工作存在不足。这提示更多地方,在做群众工作、发布公告或者调整相关治理措施时,应多一些公众视角和问题意识,尤其是对一些与民俗、民生有关的举措,如何促使其在更大范围内被理解和接受,如何在传统与环保之间、在公益性与商业性之间做好平衡,是需要通盘考虑的事情。

把好事办好,要讲究方法,要多一些事前沟通、少一些亡羊补牢,要做好兼顾和平衡,要抓大不放小、干好精细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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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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