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1094
全媒体记者 卓婷婷 张鹏
为贯彻宣传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近日,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开展了预付式消费问卷调查活动,引导消费者合理规避预付式消费充值陷阱。
活动中,市消协人员对驻马店市大型商场、超市、饭店及美容美发场所进行走访调查。调查发现,近七成以上的消费者不了解新《消保条例》。新《消保条例》规定,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并约定相关内容等。
本次调查收集问卷1321份,经整理后回收有效问卷1134份。调查发现三成以上消费者认为遭遇过预付式消费侵权,反映当下预付式消费商家经营不规范,失信经营等问题严重;七成消费者表示在办理预付款消费时,商家并未主动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部分采用口头约定、店堂告示的方式,只告知消费者享受的优惠,隐瞒或回避附加的各种限制条件,为后期发生消费争议埋下隐患。仅有二成消费者表示因商家未提供预付式消费书面合同,而放弃充值消费。半数消费者因未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遭遇举证难的问题。
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各种类型的预付款消费时,应当要求经营者提供书面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不合理的合同内容要在付款前当面提出。要向商家索要发票、收据等相关凭据,便于后期维权。
市消协也向广大预付式消费经营者发出倡议,商家应当依法履行经营者义务,在开展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中要依法合规经营,收取预付款时,主动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预付款退还方式等关键条款。收取预付款后,坚持诚信原则按约履行。因自身经营原因闭店或迁移经营地址的,应提前30天在经营场所、网站、网店首页等醒目位置公告,并附上有效的联系方式。(编辑 詹云清)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来源 / 驻马店广视网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