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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杨治 韩文
为了给莘莘学子创造一个畅通有序、文明和谐、安全舒适的道路交通环境,2月27日,驻马店交警向全市中小学生和家长发出倡议,请大家自觉养成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共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驻马店交警提醒广大家长,在驾驶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时,不要让未满12周岁的孩子坐在副驾驶座位,要督促孩子系好安全带,要给幼儿园及低年级小学生配备儿童安全座椅;在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上下学时,驾乘人员均应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驾车送孩子入校上学时,车辆要在校园周边允许临时停车的地方停放,请勿在行车道、人行横道停车上下学,不得在学校周边道路长时间停留车辆,以免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并教会孩子观察情况后再开车门,避免“开门杀”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在道路上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交警提醒:骑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并且要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没有划分非机动车车道的道路,要在道路最右侧通行;在骑车上下学途中,不逆向行驶,不骑车载人,不与机动车并行等;步行上下学时一定要从人行横道通行,并遵守人行道交通信号指示,不要随意横穿道路,不要翻越隔离护栏,更不可在道路上嬉戏打闹;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通过道路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千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跑、横穿。(编辑 詹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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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视网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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