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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长春 茈茵
近日,记者从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我市将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根据通知,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补助1000元的标准给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奇说:“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驻马店市将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政策将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有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在政策执行期内(2023年6月25日至12月31日),企业为上述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长大于(含)1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可以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区分以往年度是否就业参保。
对于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的发放,邓奇说,今年全市根据“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采取“依申请”和“免申即享”的两种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单位办事通道”进行申领。没有申请的企业,将采用“免申即享”的模式,通过数据比对,核定发放金额,向企业发送信息并经企业确认后,直接将资金拔付到企业账户。不具备线上申请条件的企业,也可以到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办理。下一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加大审核力度,让企业尽快享受到政策红利,力争实现应发尽发、应享尽享。
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是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维护就业局势稳定的重要举措。此外,同一人无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编辑 刘罡 刘洁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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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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