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探索建立新机制 新入职律师可到司法所实践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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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日报记者 徐东坡

11月6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该厅近日印发通知,推动新入职律师到基层实践锻炼,帮助新入职律师加快成长的同时,为基层法律服务一线充实更多专业法律人才。

我省将首批选取100家司法所、选派200名新入职律师开展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行。

组织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将充分尊重司法所、新入职律师及所在律师事务所意见,结合司法所实际需要,在新入职律师及所在律师事务所自愿的基础上择优安排实践锻炼。双方意愿达成后,律师事务所需与司法局签订锻炼培养协议。新入职律师锻炼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两年,锻炼期间在司法所工作时间每月原则上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律师事务所要结合司法所工作需要,择优选派热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有一定专业水平、入职两年以内的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选派实习律师的,律师事务所要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导师,全程指导实践锻炼工作。

在经费保障方面,司法所所属县(市、区)司法局按照村居法律顾问和专职人民调解员补贴相关规定,对新入职律师进行补助,司法所所属县(市、区)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各承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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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大河网-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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