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高考改革配套方案 自选3科成绩纳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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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教育部网站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两项政策。

作为高考改革的配套方案,两项政策明确提出了“全科覆盖”、“分类考察”、“不分文理”、“两次机会”、“严格公示”等措施。

为防止严重偏科,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所有科目,不分文理,参加高考的学生,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自主选择。

不分文理,学业水平考试覆盖所有科目

据了解,学业水平考试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表示,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可以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似乎,同时,也能推动高中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因材施教。

根据这样的目标,在考试科目方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

虽然所有科目都在考察范围,但是考察的方式并不相同,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学生可以在三年时间内可以合理安排考察的科目和数量,各省(区、市)还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学生提供第二次考试的机会,以及更换选考科目的机会。

  另外,教育部也就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做出了明确规定,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都将成为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并进入档案。同时要严格公示制度,对档案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抽查。

  从标配到自选,有利于淡化“分分计较”

  随着高考改革的深入,学生的高考也将从“标配”时代进入了一定意义上的“自选”时代。

  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副教授柯政认为,将学业水平的软评价与高考的硬分数挂钩,有利于淡化“分分计较”。

  “在广大学生(家长)和公众的眼里,硬要把91和92分的学生区别开来是没有太大意义的。”他说,绝大多数高校招生,完全依据分数来进行,谁考分高(哪怕只高一分),就录取谁,不利于科学招人。

  他的观点也得到了清华大学招生办主任于世洁的认同。“综合素质档案重点突出,兼顾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于世洁说,当前的综合素质评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走过场”和“集中突击”等问题,对高校录取招生的参考意义有限。

  而改进后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兼顾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并要求中学坚持常态化实施,中学需要指导学生真实、客观、及时地记录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于世洁表示,学生没有参加或事迹不突出的活动,记录可以空缺,而学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都记入了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这就有效避免了千人一面,不能够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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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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