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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为花钱能办全日制大专学历,没想到钱交了对方却失联,钱也要不回来,还好法官调解帮我追回了损失!”谈及维权经历,原告刘某满是感慨。近日,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小池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委托代办学历纠纷,不仅为持续近一年的维权风波画上句号,更揭露了学历代办背后的骗局与法律风险,向社会传递“学历无捷径”的重要警示。
2023年3月,急于获取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刘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能办理学信网可查学历的洪某。沟通时,洪某称自己与湖北某教育公司合作,承诺可代办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不仅保证“包过”,还约定办不成全额退款。洪某以“代办学历名额有限”制造紧迫感,被“学历捷径”吸引的刘某信以为真,在提供身份证信息预留名额后,分笔向洪某支付了9000元费用。
然而,付款后,洪某的态度却急转直下。他先是以“排期办理”“资料审核”为由拖延进度,承诺的“8月发录取通知书”“9月入学”均成泡影,后续更是彻底失联,电话不接、消息不回。
无奈之下,刘某选择报警,却因案件性质不符合刑事立案条件,被警方建议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期间,刘某还联系了洪某提及的湖北某教育公司,可该公司表示与洪某无实际关联,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刘某维权陷入困境。
2025年7月,走投无路的刘某向黄梅法院小池法庭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洪某退还9000元费用并承担诉讼费。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审查了起诉状、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精准锁定案件核心法律问题:全日制大专学历属于国家高等教育学历,必须通过高考、高职单招等法定途径获取,洪某声称的“花钱代办”本质是规避国家教育制度,双方达成的口头约定因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自始无效。
在组织双方调解时,承办法官援引民法典相关条款释法: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在法官耐心的法律讲解与情绪疏导下,洪某最终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主动表示愿意全额退款;刘某也对自己试图走“学历捷径”的行为懊悔不已,当场接受调解方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约定洪某分批返还9000元,这起纠纷得以高效化解。
法官警示
“代办学历看似‘省事’,实则暗藏多重法律风险。”承办法官强调,此类纠纷中,即便受害者通过诉讼追回损失,若案件涉及伪造学历证书,相关人员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规定,面临刑事处罚。
呼吁广大群众应尊重教育公平与法律规定,获取学历、资质务必通过官方正规渠道,切勿轻信“花钱代办”“内部关系”等虚假宣传,避免陷入“钱证两空”的困境,更不要因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红线,牢记“学历无捷径,合规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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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