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留单位财物用于个人开销和网络赌博

    点击量:6733

近日,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职务侵占案,以职务侵占罪对被告人林某龙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140974元,发还被害单位玉环某教培机构。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3月至2024年8月,被告人林某龙在担任玉环某教培机构管理人员期间,利用向机构老师代收房租、水电费用,向学生家长代收培训费的职务便利,私自将收取的费用(合计140974元)用于个人开销和网络赌博,并在未与机构结算的情况下逃匿至外地。2024年11月,被告人林某龙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某浴场被公安机关抓获。

被告人林某龙对以上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龙身为公司(教培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综合考量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被告人认罪悔罪表现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来源 / 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上一篇:伪造品牌、炒作“神药”……私域直播间藏着多少套路?

下一篇:8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838起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