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情释法解心结 温情调解促“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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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上午,在正阳县人民法院王勿桥法庭的调解室内,一场因婚约彩礼引发的纠纷在法官的温情疏导下圆满化解。

2022年2月,赵某与王某经人介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按照农村习俗典礼同居,生育一子。2025年初,双方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2025年7月,赵某将王某诉至正阳县人民法院,要求返还彩礼共计10万元。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立即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父母均到场参与。在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争执激烈,均认为是对方过错:男方主张高额彩礼导致其家庭生活困难,且女方在同居时经常不归家,未履行育儿义务,要求返还10万彩礼;女方则主张男方及家人不正当对待致使关系破裂,并强调自身青春损耗、情感投入及生育子女等实质性付出,拒绝退还10万彩礼。

“双方都在气头上,这时候讲法条容易激化情绪。”法官决定先“降温”再“疏解”。为缓和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避免矛盾激化,承办法官认真倾听原被告双方诉求,向双方详细解释了《民法典》及司法解释中有关彩礼返还的规定,并结合本地风俗、彩礼的使用及原告家庭的经济情况等因素进行温情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消除分歧矛盾。

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就返还数额达成一致,并当场履行完毕。

此次案件中,当事人态度从“剑拔弩张”到“当场履行”的转变,既彰显了承办法官“案结事了人和”的解纷智慧,更体现了调解在平衡法理人情上的独特价值——用理解稀释对立,以共情重塑共识。(编辑 詹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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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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