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纳入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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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纳入治安管理处罚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高空抛物等行为增列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给予处罚。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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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河南法治报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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