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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聂光峰)“不行,他打了我还不想承担责任,这叫什么事?必须赔偿!”近日,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错车路怒而引发的矛盾纠纷。
2024年9月,在张家口经开区某学校附近停车场,武某和王某因错车发生争吵,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武某用水杯将王某的额头打破,经鉴定王某的伤情为轻微伤。事发后,王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八千多元。
2024年10月,经开区公安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武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贰佰元整,收缴1个水杯。双方在公安派出所组织下多次调解未果,王某遂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武某赔偿其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合计近两万元。
庭审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情绪依旧较为激动。原告坚称自己遭被告殴打,身心遭受极大伤害,被告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被告态度坚决,认为双方都有过错,最多只愿赔偿五六千元,王某表示连支出的医药费都不够。
面对剑拔弩张的局面,承办法官深知,简单的判决或许能解决一时的纠纷,但难以真正化解双方的矛盾。只有通过深入的沟通和释法明理,才能让双方从根本上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实现案结事了。
为此,承办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再次对事情经过及原告花费情况进行细致询问调查。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和公安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询问笔录、监控视频及法庭陈述,可以确认武某用水杯将王某额头打破的事实,武某存在主要过错,但从双方的询问笔录和监控视频可以看出,王某也存在争吵、动手互殴行为,存在一定过错。
在评判双方的过错程度后,承办法官酌定对王某的损失由武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王某自身承担30%的责任。法院遂判决武某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各项损失10561.36元。由于前期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双方对审判团队也比较信服,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这场因“路怒”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路怒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一次路怒引发的冲突,往往源于瞬间的情绪失控,冲突的代价远超想象——轻则耽误时间、影响心情,重则引发事故、危机生命,有时还需要付出较大的经济成本。路怒时的追逐、别车、谩骂,甚至发展到打架斗殴,不仅违法,更可能让无辜者付出代价。
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经开区法院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法官提示
化解路怒,是理性与修养的双重修行,当遭遇此情况时,首先要按下“情绪暂停键”,可以深呼吸,默念安全比输赢更重要;其次理解比指责更有力量,换位思考的善意,能让道路少一份戾气,多一份包容。
如遇争执,用手机记录证据并报警,切勿以暴制暴;目睹他人冲突时,不围观不起哄,必要时协助劝阻或报警;从自身做起,用微笑回应误解,用善意消融对立。道路不是擂台,而是城市的血脉,多一分耐心,少一分争执;多一分礼让,少一分危险。让我们把道路还给秩序,让方向盘承载温度。毕竟,抵达终点的真正胜利,从来不是“吵赢了”,而是“平安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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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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