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旅游乱象,以法治诚意维护游客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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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游客田女士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因在云南丽江跟团旅游时未购买玉质手镯,一家五口被导游赶下车,引发网友广泛热议。2月18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针对该事件发布情况通报,拟对涉事导游张某作出罚款2万元、暂扣导游证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涉事导游被处罚可谓咎由自取,不过相关部门的处罚依据,却多少有些出人意料。丽江市文旅局发布的情况通报显示,导游张某按照旅行社要求,未征得游客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提出为田某某一行5人换车,双方发生分歧,此举违反了《旅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并据此作出了处罚。此外丽江市文旅局还表示“未发生强制购物”。

此次事件引发网络强烈关注,是因游客投诉强制购物而起。尽管丽江市文旅局做出了详细的情况通报,但在关键问题上却语焉不详:所谓“未发生强制购物”,到底是未出现强制购物的行为,还是强制购物未能成功?

从情况通报的内容来看,导游张某提出为田某某一行5人换车,正是发生在旅行团在购物店逗留期间。由此很容易使人产生疑问:在田某某一家被要求换车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简单说,涉事导游有没有提出让游客购买手镯的要求?这样的追问并不多余——公众关注此事,并不只是希望看到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更是想要看到相关的处罚依据,以及如何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关于强制购物,很多人都习惯归咎于团费太低。业内有个说法是“赌团”:旅行社和导游愿意赔钱去接团,赌的就是能通过强制购物把钱赚回来。实际上,这只是一种表象,很多所谓的品质团一样出现过强制购物的丑闻,强制购物不是低团费的结果,而是造成不合理低价的原因。因为有人坚信能够通过强制购物赚到钱,所以他们根本不在乎团费到底是多少。整治这样的旅游乱象,关键就在于对强制购物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以法治诚意维护游客的消费信心。

具体到此次事件,官方介入调查,一是为了还原事情起因经过,回应公众舆论;二则是要通过反思与纠偏,推动旅游行业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面对质疑,真诚是永远的必杀技。涉事导游虽已接受处罚,但公众的疑问并未就此打消。此次事件中,导游到底有没有强制购物的行为,这又与游客后来换车一事有什么关系?这些具体情况或许需要有关部门进行更详细的通报。多些换位思考,多从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升游客体验的角度出发,才是促进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正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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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光明网

责任编辑 / 李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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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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