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天价彩礼”说“不”!最高法司法解释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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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 题:向“天价彩礼”说“不”!最高法司法解释1日施行

新华社记者罗沙、齐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月1日正式施行,剑指“天价彩礼”问题,受到社会关注。

彩礼,来源于我国古代婚姻习俗中的“六礼”,蕴含着两个家庭对“宜其室家”的美好愿望。有人也许会疑惑:“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彩礼,为何需要司法部门立规矩?

彩礼归根结底是“礼”,但一段时间以来,彩礼数额持续走高,有人将彩礼视为衡量爱情和婚姻的“筹码”,甚至形成明码标价的地域“行情”。因彩礼引发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日益增多……

扭曲的“彩礼观”,给年轻人造成经济压力,甚至滋生违法犯罪。最高法司法解释及时回应热点问题,治理高额彩礼陋习,助力移风易俗。

向“天价彩礼”说“不”!最高法司法解释1日施行

——遭遇借彩礼索取财物怎么办?

司法解释明确指出,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离婚了,彩礼还不还?

对于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以支持。但是,在“闪婚”“闪离”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分手”时还未登记结婚,彩礼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原则上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亦不应当忽略共同生活的“夫妻之实”。应当根据相关实际情况和事实,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多少金额算“高额”?

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高额彩礼,从来就不是婚姻美满的保证。举个现实中的案例:男方王某某与女方李某某2020年9月登记结婚,王某某家在当地属于低收入家庭,给了李某某彩礼18.8万元。后因家庭矛盾,王某某于2022年2月起诉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审理法院认为,结合当地经济生活水平及王某某家庭经济情况,18.8万元彩礼款属于数额过高。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女方曾有终止妊娠等事实,酌定李某某返还彩礼款5.6万余元。

向“天价彩礼”说“不”!最高法司法解释1日施行

彩礼不能成为婚姻的负担,婚姻也不能靠彩礼来“成全”。

司法部门统一裁判尺度,明确标准、定分止争,对于治理“天价彩礼”有特别意义。据悉,人民法院接下来将通过妥善审理相关案件,以案释法、依法释理,积极配合民政、妇联等部门的前端治理工作。

打好治理高额彩礼的“组合拳”,各地各部门持续推进婚俗改革,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整治婚姻不正之风,把抵制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纳入乡规民约……助推形成健康的新时代婚俗。

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这是对婚姻美好的祝福,也是对社会文明的守护。摒弃“天价彩礼”,打造新时代婚俗,以更好培育新时代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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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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