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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26年促销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政办明电﹝2026﹞2号)精神和驻马店市商务局《关于驻马店市2026年第一季度电子消费券(第一期)发放公告》,平舆县组织开展2026年“乐购天中、钜惠平舆”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政府投入资金共计50万元,第一批活动共核销237420元,剩余资金262580元,现第二批活动按期发放,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6月18日07:00:00-2026年6月29日22:00:00。
二、发放形式
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平人员均可申领(包括外地在平人员)。
四、活动内容
消费券为零售通用券,使用范围包括商超、餐饮、住宿、加油等,总额262580元,面值分为100元、80元、60元、50元、40元、30元和20元。100元消费券发放351张,80元消费券发放341张、60元消费券发放346张,50元消费券发放602张,40元消费券发放1034张,30元消费券发放1860张,20元消费券发放2609张,总计发放7143张。消费满500元可使用100元消费券、消费满400元可使用80元消费券、消费满300元可使用60元消费券、消费满250元可使用50元消费券、消费满200元可使用 40元消费券、消费满150元可使用30元消费券、消费满100元可使用 20元消费券。每批次活动期间,每人每天限领一张,七类券种每类至多领一次。
五、领取渠道
手机下载“建行生活”APP,注册登录后,打开位置信息,进入“建行生活”首页“平舆县政府电子消费券”活动专区领取消费券,在“我的”—“我的票券”查看已领取的票券,并在有效期内至平舆县中心城区“建行生活”APP 公布的参与活动的线下实体企业消费。消费券用于商超(医药、家电除外)、餐饮、住宿、加油等消费使用,企业名单在“建行生活”APP 首页活动专区公示。
六、发放方式
消费者登录“建行生活”APP,进入“建行生活”首页“平舆县政府电子消费券”活动专区领取消费券,并到店核销。消费券在领取当天7点至22点有效,逾期未核销的,视为放弃资格,由系统收回滚动至下一批次发放。县商务局根据前批次逾期未核销收回面值、数量和累计剩余资金统筹下一批次工作,直至全部核销完毕。消费者登录“建行生活”APP,进入“建行生活”首页“平舆县政府电子消费券”页面,页面显示还有剩余消费券的情况下,直接使用“建行生活”APP付款码进行付款,即可使用消费补贴,享受立减优惠,无需提前领取,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七、企业报名
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报名参加,参与活动的企业为在平舆县投资的限额以上(以县统计局提供名单为准)和内贸流通统计监测的商超(医药、家电除外)、餐饮、住宿、加油类的企业,提前开好建设银行对公账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平舆县2026年“乐购天中、钜惠平舆”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企业报名表,到商务局(市民之家九楼)909房间报名参加。为提高参与企业数量,报名贯穿公告、核销全过程(即日起至资金用完当天止)。
联系电话:平舆县商务局 03965177688
八、活动要求
1.消费券需本人现场核销,严禁套刷、套现,严禁视频付款、截图付款、拍照付款等,严禁虚假交易,参与者需使用本人所有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非本人参加无法享受活动优惠。若涉嫌违规,将由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并追偿损失以及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享受优惠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
3.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遵循公平、诚信原则,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参与活动的企业,要在确保落实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严防抢购等踩踏性事件发生。坚决杜绝企业借机涨价等不诚信经营行为,实行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依法经营、依规促销,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对变相加价、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企业,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严禁单位和个人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行为。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6.活动期内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虚拟卡、储值卡等虚拟产品不参与本次活动。
7.本次活动涉及的所有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如因特殊原因影响,将调整、暂停或终止本活动,并经公告后生效。
特此公告!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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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视网
责任编辑 / 朱建峰
审核 / 汤越
终审 / 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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