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人民法院:真阳人民法庭与辖区乡镇综治中心“组网”预判:矛盾未“立案”先“建档”

    点击量:0

记者 卓婷婷

“蒋庭长,我们辖区有一起土地纠纷案件,双方对抗激烈,请法庭的同志来指导调解、协同化解矛盾!”近日,辖区闾河乡综治中心主任拨通真阳人民法庭庭长蒋静的电话。接到电话后,法庭第一时间派人与综治中心互通矛盾台账、共享纠纷详细信息,即刻启动常态化“组网”联动处置机制,下沉开展前置调处,成功将这起潜藏风险的家事、土地纠纷化解在诉前,以多元共治筑牢基层平安防线。

一起典型案例:亲情与土地之争的化解

基层涉农、家事矛盾关联性强、人情味浓、极易激化,土地继承、地界划分、赡养补偿、邻里往来等家事涉农纠纷,看似是财产利益之争,实则关乎乡村家风、邻里和睦、基层稳定。当事人张某甲与张某乙系同胞兄弟,二人父母离世后遗留四亩承包土地。其弟弟刚出狱,暂无稳定收入,提出与哥哥平均分割四亩土地耕种;哥哥则表示,弟弟服刑期间,父母日常照料、养老开销全部由自己独自承担,多年付出耗费大量财力精力,若弟弟想要平分土地,需向其支付2万元照料补偿款。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亲情出现巨大裂痕,邻里多次劝解无果,矛盾对立持续升级,存在“民转刑”隐患。

掌握这一高风险线索后,法庭第一时间启动“组网”联动处置,严格落实“未立案先建档”工作举措,与闾河综治中心互通矛盾台账,联合派出所全面摸排当事人家庭背景、经济现状,快速厘清核心争议和风险等级。综治中心依托一线网格摸排优势,同步梳理辖区同类土地继承、赡养补偿类矛盾隐患;法庭结合家事审判经验精准研判:此类亲属土地纠纷交织法理与亲情伦理,一旦进入诉讼程序,不仅会进一步加深兄弟隔阂,还极易衍生次生矛盾,必须前置介入、情理法同步疏导。

预判在前,联动调处随即“落地”。真阳人民法庭联合综治中心、派出所跳出“一案一办、坐堂办案”的旧框,迅速组建专项调解小组。法官先行释法明理,详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配、赡养付出补偿等相关法律规定,并分头开展“背对背”沟通,既充分认可哥哥多年赡养付出的合理性,明确其补偿诉求,又耐心体谅弟弟出狱不久、无力一次性支付补偿款的现实困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同步立足乡土亲情耐心劝导,唤起兄弟二人共同成长的过往情谊,消解对立情绪。经过多轮居中协调、反复磋商,兄弟二人彻底放下心结,自愿达成兼顾土地耕种与赡养付出的调解方案,亲情得以修复,一起潜藏重大风险的家事土地纠纷在诉前圆满化解。

从个案到机制:为每类矛盾提前“建档立卡”

从个案突破到机制常态,真阳人民法庭有效破解了以往联动解纷“事后临时对接多、事前预判少,被动化解多、主动治理少”的困境。2026年5月份以来,真阳人民法庭主动靠前下沉,与乡镇治中心、派出所建立起常态化“组网”研判机制,推动纠纷类型前置梳理、风险隐患提前预判、解纷资源提前下沉。

这一机制的核心,正是“未立案先建档”。法庭与综治中心、派出所坚持每周互通矛盾台账、每月联合风险研判,系统梳理高频纠纷,重点排查土地流转争议、涉农购销欠款、农村邻里地界、家事土地继承、农事劳务报酬五大类季节性多发性矛盾。综治中心发挥扎根一线、网格摸排的“探头”优势,法庭用好司法办案数据“慧眼”,精准掌握不同时段、不同片区的矛盾高发特点,提前锁定潜在纠纷、重点人群和风险点位,形成月度纠纷风险预判清单——为每类矛盾提前“建档立卡”。

有了清单和档案,庭镇双方分类施策、权责明晰、协同发力:对简单邻里琐事、一般性涉农争议,由综治中心牵头、法庭线上指导,就地诉前疏导、快速调处;对涉众性、系列性、激化风险高的批量欠款、家事土地继承等复杂纠纷,则由法庭主导,综治、派出所、村委网格员全程配合,提前介入诉前调解、上门释法、居中协调,从源头遏制矛盾升级和案件增量反弹。

成效显现:司法前置守护乡村和谐

“乡镇综治中心扎根一线,最先发现矛盾、最懂乡土民情;法庭具备专业法律优势,能够精准定分止争。双方‘组网’对接、提前‘建档’,就是把司法服务前置到矛盾萌芽之前。”真阳人民法庭庭长蒋静介绍,以往不少群众等到纠纷僵持无解才起诉,不仅撕裂亲情、耽误生产生活,还容易滋生对立情绪。如今,司法力量与基层治理力量主动追着矛盾跑,让调解清单追着纠纷跑,真正实现了从“被动办案”向“主动治源”的转变,机制运行的“平安成效”“亲情成效”正在不断显现。

随着“组网”机制持续发力,真阳人民法庭辖区内一批涉农、家事、邻里纠纷被有效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诉前。下一步,真阳人民法庭将持续深化多部门常态化联动研判机制,持续擦亮调解工作品牌,拓宽家事、涉农、邻里纠纷源头化解路径,主动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以司法前置力量化解群众身边“心头事”,持续守护乡村邻里和睦、家庭和美。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 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 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来源 / 驻马店广播电视台

责任编辑 / 王苗苗

审核 / 刘胜利

终审 / 孟继恩

上一篇: 驻马店市检察机关警示教育大会召开

下一篇: 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宣传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