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供地12条新政,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用

    点击量:13730

河南出台供地12条新政,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用

郑州蝶湖周围一批土地项目正在建设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李新华 图

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该部门近日印发通知,出台12条稳经济促增长规划用地若干政策措施,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

据了解,通知明确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时用地。对于列入全省重大基础设施清单的项目用地应保尽保,施行专班承办、专人督办、台账管理、限期办结,确保不因土地审批效率问题影响项目开工。

允许紧急情况下先行使用土地。对于抢险救灾、涉及安全度汛的水利工程,以及因疫情防控急需建设的隔离点、方舱医院等,允许先行使用土地。属于临时用地的,按有关规定用后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须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容缺审批桥梁、隧道等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用地。属于省政府用地审批权限的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用地,在与被征地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足额落实补偿安置费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和耕地占补平衡后,由申请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承诺,容缺办理用地审批,并于3个月内完善相关手续。

强化规划空间规模保障。对选址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项目,按符合规划报批用地。对县级以上立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单独选址项目,承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后,实行规划调整与用地同步报批。

有效保障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交通、水利、能源、产业等单独选址项目,以及计划年内开工且符合用地报批条件的重大基础设施、产业、民生类项目,给予计划指标重点保障,即报即配、随报随批。对需要使用“先建后拆”增减挂钩方式保障产业项目用地的县(市、区),给予500亩周转指标。

加大省级统筹补充耕地指标支持。计划年内开工的重大基础设施以及教育、科研、医疗等公共设施项目,可申请使用省级统筹补充耕地指标。

推进工业用地联动改革。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联动改革,实现一般工业项目“全承诺、拿地即开工”;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价款可分期缴纳,一年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对投资拉动作用强的产业强链延链补链项目,经当地政府研究同意,可在两年内全部缴清。

支持建设项目拓展融资方式。支持营利性教育、养老机构将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抵押融资。优化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在建建筑物抵押、房地一体抵押办理程序,提高融资效率。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的出让土地,支持按照先投入后转让原则,可探索实行预告登记转让制度。

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住宅用地竞买保证金可按不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缴纳;允许分期缴纳出让金,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出让价款50%的前提下,剩余价款可在一年内缴清。对出险的房地产企业,可采取“一城一策”的方式妥善处理。

支持利用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省政府确定的城市,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使用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变更土地用途,不再补缴土地价款。

畅通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落实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办理,开通网上缴费、微信、支付宝缴费等便企措施,完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的“政银合作”新模式,强化一般登记业务3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业务和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房屋转移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用。

提高规划用地决策运行效率。推动各级规划委员会和土地管理委员会机构合并,统一为“规划和土地委员会”,促进“多审合一”,提高行政决策效率。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来源 / 正观新闻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上一篇:热热热!多地可领高温津贴 看看你能领多少

下一篇:央媒观豫 | 河南:大美湿地 润泽中原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