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人社部门明确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转递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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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档案往哪放、能不能自己随身带、存档要不要花钱,是不少高校毕业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针对大家咨询较多的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事项,11月2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明确规范,严禁个人自带保管。

记者了解到,人事档案关系毕业生升学、就业、职称评定、工龄认定、考公等,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毕业生离校后,档案去向按照就业情况分类流转。

如果入职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档案直接转至就业单位保管;到民营企业就业、灵活就业或者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档案转往就业地或户籍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暂时没有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可选择把档案转回户籍地存档,也可申请留在原高校保管,最长保管两年。

不少毕业生想自己带走人事档案,这里特别提醒:严禁个人自带、私自保管人事档案。按照相关规定,毕业生档案实行“公对公”闭环转递,个人不能经手档案。

离校前,学校整理好学生登记表、成绩单、党团材料、奖惩材料等档案资料,核对无误后,填写档案转递单,通过机要通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寄出,全程可跟踪查询。

收费方面,自2015年1月1日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保管、查阅、转递等基础服务全部免费,不再收取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转递费等。

人社部门提醒,人事档案直接关系个人后续权益,不要轻信社会上非正规代办渠道,不要私自拆封档案,严格按官方渠道流转存档,避免档案失效,影响后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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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今日驻马店

责任编辑 / 刘洁琼

审核 / 平筠

终审 / 孙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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