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165
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不少市民关心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相关事宜,担心错过时间影响待遇领取。9月7日,市社保中心发布最新提醒,明确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相关细则。逾期未完成认证的人员,系统将自动暂停社保待遇发放,广大待遇领取人员需及时自查认证有效期,按时完成认证。
据了解,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是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维护广大参保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省社保中心每月会通过大数据系统自动筛查比对认证情况,对超期未完成资格认证的人员,依规自动停发相关社保待遇。
本次认证覆盖多类社保待遇领取人群,范围清晰明确,涵盖按月领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以及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需要市民留意的是,不同人群认证周期不同,实行递延认证模式,无需固定月份认证,每次认证成功后,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多次认证可持续延后截止时间。其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人员,认证周期为365天,每年至少认证一次;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认证周期为180天,每半年需完成一次认证,未满18周岁人员无需认证。
为方便群众就近便捷办理认证业务,我市开通多条线上、线下认证渠道,全方位满足不同年龄段、不同情况市民的办理需求。
线上自助认证为推荐方式,市民可按需选择渠道操作,包括“河南社保”微信公众号、“豫事办”APP及支付宝小程序、河南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足不出户即可查询认证状态、完成资格核验。长期在境外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可联系中国驻外使领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认证。
针对不会使用智能手机、不便上网的老年群体和特殊人群,我市开通暖心线下服务。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前往就近社保经办服务大厅、社保便民服务网点,通过自助一体机或人工窗口现场完成认证;因特殊原因无法自助认证、大数据比对未通过的人员,可委托原单位准备相关佐证资料,代为办理认证手续。
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及时完成资格认证是持续享受社保待遇的前提。请各位待遇领取人员定期自查认证有效期,合理安排时间完成认证,避免因逾期停发待遇,影响正常生活。家中有领取社保待遇的老年亲属,子女可主动协助完成认证,守护好群众的“养老钱”“保障钱”。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 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 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来源 / 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上一篇: 足迹·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