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丨下达“外卖未封签”罚单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点击量:2165

针对一餐饮店外卖未封签,日前,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管局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而这也是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外卖商家未使用“食安封签”开出的首张警告罚单。

因为未使用“食安封签”,这家外卖商家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这是对法规的严格执行,也是对食品安全的严肃捍卫,这张警告罚单,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外卖已经成为当下人们普遍接受的一种用餐方式,但是这种现象也存在着一些食品安全隐患,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在送餐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风险。之前一些地方爆出外卖员往食品中吐口水等现象充分暴露出“食安封签”执行和落实的漏洞,如果这一环节漏洞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后果不堪设想。这样的情形下,“食安封签”就应运而生。

因此,很多地方都将“食安封签”作为外卖食品安全的硬性举措,出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比如,《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就规定,对配送的直接入口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未使用封签或者具备封签功能的食品包装物予以封口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还制定发布了《餐饮外卖一次性封签使用规范》的地方标准,对“食安封签”进行具体的规范和要求。但是这家外卖商家却没有严格落实封签制度,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还给外卖食品安全造成了很大危害,是对消费者健康和食品安全的极大漠视。

对于这种行为,相关部门快速出击,依法执法,下达警告罚单,无可厚非,是对违规行为的及时干预和纠正,也是一次生动的普法教育,再一次证明,食品安全大于天,食品安全是底线,任何投机取巧的行为都不会得逞,任何漠视食品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外卖未封签”首张警告罚单开了先例,但是维护食品安全却不能停留在个例上,在现实中,针对“食安封签”的处罚并不多见,这就需要相关方面应该加强对“食安封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守牢食品安全的关键一环,让警告和罚单成为维护食品安全常态化举措。

当然,除了开具警告罚单,相关部门还应该将涉事外卖商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对其制作食品的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因为对小小的“食安封签”制度都不能落实的商家,其制作食品的食材和过程安全也值得质疑和追问。(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刘剑飞)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来源 / 大河网

责任编辑 / 李宗文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上一篇:虚拟形象受损如何认定?全国首起虚拟主播违约案判了

下一篇:考试包过、内部指标……教育部等发布已处置涉研考违法有害信息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