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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罗沙)最高人民法院16日发布4件依法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典型案例,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合法规范开展渔业捕捞活动。
这些案例包括:“吴某、黄某京、黄某晓非法捕捞水产品、陈某惜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张某喜非法捕捞水产品致人死亡案”“王某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张某星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据悉,人民法院依法加大打击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的力度,特别注重对非法捕捞、运输、售卖各个环节进行全链条打击,强化全面保护。“张某喜非法捕捞水产品致人死亡案”中,张某喜明知用于捕鱼的电瓶经过升压后足以致人死亡,因疏忽大意致同伙娄某祥触电身亡。人民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数罪并罚,具有较强的警示教育作用。
人民法院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犯罪性质尚不严重,情节较轻和社会危害性较小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此外,人民法院积极引导行为人从“破坏者”向“修复者”转变。“张某星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人民法院对涉案被告人均判处刑罚,同时判令张某星等人支付水产品资源损失以及生态修复费用,修复了被破坏的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系统,体现了人民法院以恢复性司法理念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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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华网客户端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