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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长安、赵铁柱与被执行人梁文俊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梁文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梁文俊
家庭地址:河南省汝南县和孝镇黄屯村周楼12号
身份证号码:412826198911XXXX11
执行案号:(2024)豫1725执937号
执行依据:(2023)豫1725民初6480号民事判决书
涉案标的:50038元悬赏
有效期:执行完毕前
凡向法院提供该被执行人梁文俊行踪线索并协助将梁文俊拘捕至法院的,或者举报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自愿奖励举报人人民币3000元;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声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联系电话:0396-2161032;19711000109(杨法官)
举报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特此公告!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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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视网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