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守护蓝天碧水

    点击量:1301

全媒体记者 张恒 通讯员 秦玉川

近年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度融合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保护,铺陈“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检察底色。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守护蓝天碧水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问题,不断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力度,近两年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0件,审查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64件。办理的杜某军等11人污染环境案是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三部委联合督办案件,“绿益朗陵”环资检察办案团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一个非法炼铝黑窝点向上游追溯到多个涉案企业,向下游深挖实施倾倒的违法人员,实现了污染环境案件的全链条打击。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守护蓝天碧水

将“生态检察”纳入到“府检联动”重点协作项目中,深化“林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紧紧围绕“社会公益”这一核心要素,穿梭于街头巷尾、山野沟壑、田间地头、河湖漫滩,倾情守护蓝天、青山、碧水、净土。办理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实地勘察确定权属争议,与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履职协作机制的意见”,切实筑牢淮河流域生态保护绿色防线。通过“生态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清理固体危废1000余吨,建设生态林修复基地200余亩,开展补植复绿活动5次,补植树苗1800余棵。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守护蓝天碧水

为强化群众生态保护意识,“绿益朗陵”环资检察办案团队以案件办理为载体,多次到城区、乡镇、企业开展普法宣传,与村民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为确山县生态保护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探索“生态修复+社会监督”公益服务机制,邀请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对生态修复情况进行监督,组织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被不起诉人参与植树、法治宣传,实现从“破坏者”向“保护者”转变。(编辑 詹云清)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来源 / 驻马店广视网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上一篇:确山县司法局:培训助推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篇:确山县公安局:反诈宣传进企业 警企共筑“防诈墙”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