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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张恒 通讯员 秦玉川
“感谢检察官叔叔和社工姐姐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感恩这半年你们对我的关心和帮助,以后我一定会谨记教训,好好学习,再也不做违法的事了。”近日,家住湖南省永州市的小蒋(化名)向来访的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达了感激之情。
2022年12月,16岁的小蒋在河南省确山县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该案移送至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小蒋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为在校学生,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本着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于2023年12月29日决定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6个月。
考验期内,确山县人民检察院为小蒋提供个性化、精准化考察帮教,采取“检察官+司法社工+监护人+学校”四位一体帮教模式,组建了帮教团队,建立了微信帮教群,先后多次对小蒋进行法治教育、心理疏导、个人成长管理等远程帮教活动,同时也对小蒋母亲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并制发了《督促监护令》,定期向小蒋老师了解其在校表现情况。
今年6月,小蒋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遂联合司法社工前往小蒋户籍地、学校所在地湖南省永州市实地考察帮教成效。通过现场考察,检察官发现小蒋的法治意识得到明显提高,自我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对于未来的生活也有了思考和规划,达到了预期帮教效果。
该做法是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和社会化建设的一个缩影。下一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联合司法社工创新异地考察帮教机制,提升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质效,以检察力量守护“迷途羔羊”重回正轨。(编辑 詹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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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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