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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朱剑锋 通讯员 张文明
为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化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零容忍”态度、“高频率”强度、“全覆盖”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并对一批酒驾典型案例曝光,提醒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8月21日6时37分许,冯某超驾驶豫A92P**小型轿车沿平舆县古槐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中胜检测站附近时,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吸测试,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冯某超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8月19日6时27分许,刘某华驾驶浙G9DV**小型轿车,沿平舆县城平和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平和大道东段时,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吸测试,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刘某华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8月19日5时5分许,曹某锦驾驶豫PUF1**轻型栏板货车沿平舆县平和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平和大道东段附近时,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吸测试,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曹某锦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2024年8月7日8时6分许,刘某友驾驶豫Q73A**轻型栏板货车,沿平舆县城阳城大道由南向北行至阳城大道北段附近时,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吸测试,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5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刘某友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平舆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编辑 詹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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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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