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条建议被全国人大采纳!汝南县:法院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结硕果

    点击量:19065

全媒体记者 张恒 通讯员 左龙飞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今年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在这部即将实施的法律里面,来自汝南县人民法院6名干警的四条立法建议被采纳。

2023年1月13日,汝南县人民法院接受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的立法征询任务,开始着手意见建议征集工作。汝南县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对征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立法信息采集员采取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奔走于机关企业、穿梭于大街小巷、深入到田间地头,大力宣传立法联系点工作,收集到很多宝贵建议。2月3日,汝南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征集意见座谈会,邀请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领导参加。会上,对前期收集到的50余条意见建议集中进行研讨,大家积极建言献策,确定了34条意见建议并及时上报,取得了可喜的成果。(编辑 詹云清)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来源 / 驻马店广视网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上一篇: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思政课进课堂活动

下一篇: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推进驻村工作提质效 助力乡村振兴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