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法院:20天高效解纠纷 为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点击量:2182

全媒体记者 彭建

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天结案,且判决后被告自动履行判决,不仅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也为创建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汝南县人民法院:20天高效解纠纷 为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2023年7、8月份,原告郜某通过他人介绍与固始县某食品有限公司钟某认识,之后双方就买卖生猪业务进行联系。后三个月原告供货计款2137500元,被告未向原告结算货款。原告多次催款后,被告钟某向原告出具一份欠条,写明将按照时间向原告支付货款,并在该欠条上签字按印确认。之后,被告钟某并没有按照欠条约定的内容全面履行还款义务,仅支付原告184900元,原告郜某便将被告起诉至汝南县人民法院。汝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债务应当清偿,判决被告固始县某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郜某货款84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84000元。

深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离不开法院的积极作为。本案从立案到判决仅用时20天,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为服务大局、护航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编辑 詹云清)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来源 / 驻马店广视网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上一篇:汝南县人民法院:倾心执行 锦旗点赞

下一篇:汝南县开展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行动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