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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高锦程 袁晶明
近日,记者从驻马店经济开发区获悉,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现就相关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方案》的必要性
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为加快推进商品房去库存,有效化解拆迁安置不到位问题,市住建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管理的通知》精神,借鉴信阳、郑州、许昌等地经验,牵头起草了《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意见(试行)》,随后贾市长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修改,然后书面征求了各有关县区和部门的意见,最终由第174次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形成定稿印发(驻政办〔2022〕55号)。
《意见》共十一个方面二十七条,提出了房票适用对象、明确中心城区四区政府(管委会)为房票安置的实施主体、提出了房票票面金额总值构成内容的要素,以及最长不超过18个月的使用期限。提出了选择房票安置的奖励及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给予被征收群众安置补偿权益金额5%的奖励、发放18个月的一次性过渡费、跨区购买“房源超市”的房源、购房税收减免的相关政策、子女入学的鼓励政策以及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制定了房票使用规则,房票购房使用时不应低于房票票面金额的85%。提出了“房源超市”由市住建部门建立和管理“房源超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符合房票安置条件的商品房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安置房(须是现房或准现房,明确了房票使用流程与结算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二、政策解读
一是集中起草阶段。区建设交通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市出台《意见》为蓝本,参考上蔡县、新蔡县、驿城区、示范区等兄弟县区,以及信阳浉河区等其他地市已形成的具体实施细则,草拟了开发区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大部分内容与市《意见》相比,没有重大的变动。
二是征求意见阶段。为了制定出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区建设交通局拟定好征求意见稿后分别向区直相关部门、三办一乡发送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
三是论证修改阶段。为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严谨性,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建议情况,区建设交通局多次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区法制办审核后经管委会研究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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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视网
责任编辑 / 闫路莉
审核 / 朱丽娟 赵东升
终审 / 吕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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