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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侯恩世 通讯员:王晋才
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肉制品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1.未经许可(备案)非法从事肉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2.销售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来源不明、病死畜禽肉、过期变质肉的行为。
3.在肉类食品生产、制作过程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注产品标签的行为。
4.违法使用双氧水、甲醛、吊白块(又称甲醛次硫酸氢钠)、工业火碱等非食用物质对牛肚、羊肚、牛百叶、鸡爪等肉制品漂白、防腐、浸泡增重的行为。
5.在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等销售中,用低价肉冒充牛、羊肉制品,销售“三无”肉类食品的行为。
6.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使用鸡、鸭、猪、马等肉类冒充牛、羊、驴肉及其制品的违法线索。
7.夜市、烧烤店、火锅店等餐饮服务单位以低价肉类冒充高价肉(以马肉冒充驴肉、以鸡肉、鸭肉、猪肉冒充牛羊肉等)、以调理肉冒充“原切肉”“纯肉”的行为。
8.其他涉及肉类食品制假售假、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违法行为。
二、征集线索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征集线索方式
1.举报电话:12315、12345。
2.网络举报:全国12315平台(网址https://www.12315.cn/),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
3.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网址(网址https://spjb.samr.gov.cn/)。
4.来信来访: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水路60号)及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线索征集要求
1.提倡实名举报,举报内容应真实具体,提供商家名称、地址、违法事实及图片、视频、订单等证据,便于核查处置。
2.我局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按《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予以奖励。
3.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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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播电视台
责任编辑 / 侯恩世
审核 / 刘胜利
终审 / 赵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