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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侯恩世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河南省持续推进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现将第十一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2026年1月,许昌市京益求精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发现一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员工试开叉车,且未佩戴安全帽和反光背心,立即上报安环部。公司接报后及时处理,并依据规定奖励该员工1000元。
案例二
2025年10月,漯河市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油墨厂员工发现化粪池无安全警示标志、无围栏,立即报告工厂。工厂接报后及时处理,依据规定奖励该员工1000元,并组织专题培训,教育引导员工提高风险隐患识别能力,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案例三
2025年4月,鹤壁市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发现加氢釜上方未按标准配备安装氢气检测器,立即上报公司。公司接报后及时增设氢气检测器,并依据规定奖励该员工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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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播电视台
责任编辑 / 侯恩世
审核 / 刘胜利
终审 / 赵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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