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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就4起拟作相对不起诉刑事犯罪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本次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军主持,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受邀担任听证员,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和案件当事人等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4起案件的基本案情,同时围绕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以及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进行了全面阐述。承办检察官强调,在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时,充分考量了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具有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轻、减轻情节,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对不起诉情形。
案件当事人陈述了自己的意见,表达了对自身行为的深刻认识和悔意,并承诺今后将遵纪守法,不再触碰法律红线。
经过充分评议,听证员们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对这4起刑事犯罪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依据充分,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有利于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此次公开听证会是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司法的重要举措。通过公开听证,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也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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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播电视台
责任编辑 / 侯恩世
审核 / 刘胜利
终审 / 赵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