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质局积极稳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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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规范工商登记程序。该局对于国务院决定改为登记后置审批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二是规范经营范围的核准登记。对于国务院决定改为登记后置审批的事项,根据企业的章程、合伙协议或者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核定申请人的经营范围,并在“经营范围”栏后标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三是履行“双告知”职责。窗口登记人员根据省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四是推进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为确保注册登记和后续监管工作衔接,将已登记企业的信息登至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在登记注册大厅设立咨询服务台,摆放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安排专人接听群众咨询电话,为群众答疑解惑;充分利用电视播放、红盾网站、手机短信等平台开展广泛宣传,解读改革内容、措施和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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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遂平县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 / 建伟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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