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政策知识问答(贷款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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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的基本条件:

1、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目前仍正常缴存;

4、购买普通自住商品住房,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以内,购买二手房要求真实交易背景且在房产过户2个月内;

5、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6、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购房商品房的,房地产开放企业须向中心履行备案手续,以以所购房产做抵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8、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的,须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9、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购房首付款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购房合同原件一份

三、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在工作所在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县区管理部,申请贷款的职工。

2、申请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所购房屋的产权人为本人。

3、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仍正常缴存。

4、有稳定的收入及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申请人及配偶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

6、认可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

7、符合中心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

四、最高贷款额度、最长贷款期限:

市直、驿城区、开发区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各县管理部最高贷款额度45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30年,职工退休年龄顺延5年。

五、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情形:

1、第一次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

2、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贷款次数超过中心规定期数(连续逾期3期或累计逾期6期)的;

3、中心规定的其他不能办理的情况。

六、贷款办理的流程

前台受理-贷款审核-合同签订-办理抵押-发放提交-发放通过-贷款发放

七、注意事项:

1、贷款发放后,借款人申请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发生变化,须及时到贷款发放地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2、每月须足额存入应还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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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视网

责任编辑 / 刘钊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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