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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
常在马路上跑,有时一不小心就会违章。由此,社会上也衍生出专门搜集驾照替人销分的职业“黄牛”。这一现象,破坏了正常的交通安全管理秩序,让一些车主对“买分”处理违法记录产生依赖心理,进而在行车过程中肆意逾越规则。
公安交管部门一直在加大对“黄牛”的打击力度。以往买分卖分,都是在发生交通违章后再找人销分。实名制备案后,驾驶人只能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再狡猾的“黄牛”也成了“马后炮”。同时,备案也不是想备就备。根据规定,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一辆车也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一个人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这些条件大大限制了“买分卖分”的空间,可以有效防范“黄牛”非法牟利。
不过,“驾照销分新规”只是进一步规范了交通违法处理,并不能彻底堵塞替人销分的漏洞。一方面,一些经常违章的司机,可能会提前找人备案,以备不时之需。另一方面,虽然有同时绑定数量的限制,替人销分不再像过去那样随心所欲,但从另一个角度讲,这种限制也变相提升了销分的“含金量”。有网友就指出,“新政出台,恐怕黄牛又要涨价了”。
谁违章处理谁,是基本的法理。之所以会出现替人销分,关键在于交管部门在处理违章时往往难以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有效识别,给了李鬼冒充李逵的机会。事实上,如今的电子监控技术不仅能够抓拍车牌号,还可以清楚显示司机的体貌特征。此前,深圳等地已率先引入人脸识别系统,当驾驶人前来处理违章时,系统会自动与抓拍的违章图像进行比对,有效防止“顶包”。作为“驾照销分新规”的配套措施,这种做法一旦加以推广,很大程度上能确保规范交通违法处理的制度善意落到实处。
(摘编自2月26日《湖南日报》,原题为《禁止“驾照替人销分”还需配套措施》)
《 人民日报 》( 2018年02月27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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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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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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