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整治停车乱象 提升城市公共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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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征意见 违停罚款又扣分

停车位缺口大、停车设施规划难“落地”、违规乱停车……今后停车乱象将有望改观。市政府法制办网站11日公布《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即日起至5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明确了对违法停放的车辆进行扣分和罚款的“双处罚”制度。同时,停车人逃缴、拒缴停车费行为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记录。

有序推行电子收费方式

制定《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中适时出台的项目。2016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立项,并将该条例列为2017年力争出台项目。

送审稿明确了停车有偿使用、全民停车付费的理念。对独立建设的中心城区配建停车场、P+R停车场和为改善交通秩序建设的公益性停车场定性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用地由政府提供。

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停车设施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农村停车可以按照村委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程序实行自治管理,自行设置停车位,并将农村停车位设置情况报送区停车管理部门。

本市鼓励和推广停车智能化、信息化,鼓励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支持移动终端互联网停车应用的开发与推广,有序推行电子收费。据悉,电子收费使停车收费“人钱分离”,有利于解决停车收费议价、收费资质等问题。

不交费强停可限制驶离

对于不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的,送审稿提出,停车场管理单位可以在停车人补交费用之前,拒绝为其提供停车服务;对于拒绝交费并强行停放的车辆,可以采取限制驶离的措施,并及时向区停车管理部门报告,将停车人逃缴、拒缴停车费行为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记录。

记者了解到,目前,朝阳区东大桥路、北土城路299个路侧停车位4月底将实现电子收费。据悉,如逃缴的车主再次停车时,收费员的系统中将显示其逃缴记录,敦促其补交,否则车主将不能再次停车。

简化立体停车设施审批

车位供给不足,让很多车主感叹停车难。此次送审稿明确,本市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经营停车场,鼓励建设立体停车场,并给予支持:政府可以采取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融集资金;对独立建设停车场的,可以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对新建建筑超过停车配建标准建设的停车场和随新建项目同步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可以给予一定的容积率奖励;对建设独立停车场和设置临时立体停车设施的,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简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送审稿对落客区建设提出了要求:新建的交通客运换乘场站、中小学校、医院及其他客流集中的公共场所,应当在项目用地内设置落客区,并与主体工程同步交付使用。对于已建成的,在改建、扩建时,有条件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设置落客区。

理解了停车难才好治停车乱

备受关注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开始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在拟定的条例中,违法停放的机动车将被罚款和扣分“双处罚”,引起广大车主议论纷纷。

绝大多数人并不反对为规范停车秩序而提高违法成本,犯难的是怕找不到合适的停车位。买车尚可以通过节流控制,停车却只能就现有条件解决。不怕罚的总归是少数,大多数人都是不得不选择游击队员般的生活方式。乱停车可能会妨碍交通、阻碍急救、激化矛盾,没有哪个人喜欢自找麻烦。

公允地说,北京市对违法停车的整治不断升级,也做了不少准备,其中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在近两年进行了详细的停车位普查。北京市交通委负责人曾透露,今年一季度就能出底数,本市有多少个车位、还差多少、日夜间停车需求等数据都将心里有数。基于摸底结果,“治病的药方已经比较清晰了”,那就是停车有位、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四项内容中,有足够的停车位无疑是决定其他三项举措疗效的关键,需要政府部门多操点心,而后三个则需要停车人真正改变使用习惯。

就治理思路来看,早一点把相关数据公开非常关键。截至目前,北京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71万辆,而对于停车位的数量,根据一些媒体的梳理和推测,即使按照车辆数和车位数1∶1来配比,大概也有四成到五成的缺口。备案停车位最多的朝阳居住区,也是平均3户一个车位,最少的顺义居住区则高达14户一个车位;全北京只有石景山区首钢地区和八大处地区为绿色(停车位充足区域)。事实上,一台车既要在居住区停放,也要在工作区停放,1∶1的配比也许并不够用。基于生活感受和媒体报道,当前的社会舆论普遍认为好好停车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车位缺口有多大、分布情况如何、市民停车习惯等关键信息应迅速摆上桌面,引导全社会理解,一起来把问题想透、把对策弄准。

治理是不断改进的过程,消灭了老毛病,往往还有新问题。以前千方百计都没禁住的黑摩的,逐渐被共享单车挤走了,可又滋生了人流量大的地区单车的占地问题。这些年来,我们并不缺少解决停车难的技术创新和社会实践,一些小区的错峰停车、闲置办公和商业车位的夜间开放、停车APP的整合引导等,都在紧张条件下改善了停车状况。然而,类似的探索要深入和普及,还需要政府和社会公众一起打好配合。有些新问题的解决,其实已经超出了交管部门的职能,需要多个部门在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共同努力。

当然,规范市民的停车行为,也是继续提升停车供给和服务的基础。鉴于当前的紧张状况,人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汽车与生活的关系。从历史上看,当下的停车之难,其实是在还过去小汽车导向的城市发展规划之债。小汽车数量迅猛增长的城市,必然要求越来越宽的路、越来越多的停车场、越来越短的红灯时间,而当人们转而追求“和谐宜居之都”、当城市老龄化日益成为现实、当土地使用已接近极限,对汽车加大约束也在所难免。在北京一些公交完备、自行车和步行方便的区域,汽车已经不再是一种刚需,而成为一种奢侈,甚至是一种累赘。

转型可能带来诸多不便,但难以回避。十几年前,有位学者参加推动公交优先发展的会议,市长只给他5分钟时间发言,现在决策者则能够听一到两个小时。转型期的城市治理者,要勇敢面对治理中出现的弊端和病灶,也要真切分担老百姓的现实压力,科学规划并灵活调整方案,才能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许多时代命题。

城市机动车越来越多,交通管理难度越来越大,这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尽管管理部门想方设法增加公共停车位,但是依然满足不了庞大的停车需求。有的司机甚至把自己的乱停乱放归咎于政府没有提供停车位。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之所以日益严重,关键在于违法成本低,没有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没有促使司机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城市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日益严重,既破坏了交通秩序,加剧了城市道路交通的拥堵,干扰了非机动车、行人的通行,也极大地影响了大城市的公共形象。

此次北京拟对违法停车处罚“升级”,实施乱停乱放将被处以罚款又罚分的“双处罚”方式,这是一个重要的举措,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一方面,这种“双处罚”模式,是大城市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比如,目前欧洲一些国家,对乱停车的处罚力度就很大,有的可以直接清拖。有的城市还允许管理部门对违法乱停车辆锁轮胎,这些手段都对乱停车起到了有效的遏制作用。

另一方面,北京延伸违法停车处罚手段,这也是法治理念上的进步,有助于提升法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因此,北京对违法停车“双处罚”的模式,值得学习借鉴。如果能把违法停车现象治理好了,相信城市的交通秩序、交通文明程度将大为改观。

并且,“草案送审稿”关于社会共治的要求其实是对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理念的转变,就是把以前的“重管理思维”变成“重服务思维”。号召政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共享停车场资源,并鼓励通过有偿性的收费来服务城市停车需求,并借助质量信誉考核、行业自律、投诉举报等监督方式,倒逼停车场经营者提升服务质量;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停车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停车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协助维护停车秩序,对改进停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全社会对城市停车工作实现共治,无疑能够提升停车服务的水平,让城市停车更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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