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156
大河网讯(记者 梁倩文)9月16日,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近日,河南省与山西省、陕西省正式签署《黄河流域(豫晋陕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是河南省继2023年与山东省续签第二轮《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以来,在黄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上又一次新的突破,标志着整个黄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域贯通,保护责任共担、流域上下游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治理格局初步形成。
协议明确豫晋陕三省以风陵渡大桥国控断面为补偿断面,山西和陕西作为共同上游权责分担比例各为50%。具体补偿标准分为水质类别补偿和水质指数变化补偿,其中:水质类别补偿方面,若风陵渡大桥国控断面年度水质为Ⅱ类,上下游互不补偿;年度水质为Ⅰ类,河南省共补偿山西省和陕西省6000万元;年度水质在Ⅱ类的基础上每恶化一个类别,山西省和陕西省共补偿河南省6000万元。水质指数变化补偿方面,若风陵渡大桥国控断面月度关键污染物指数(高锰酸盐、氨氮、总磷)较上一年同期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河南省当月共补偿山西省和陕西省5万元;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山西省和陕西省当月共补偿河南省5万元;该项补偿单月最高限额200万元。补偿资金次年清算拨付,主要用于环境综合治理、水污染防治、产业结构调整、生态补偿等相关工作。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来源 / 大河网
责任编辑 / 王昱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