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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赫岩 通讯员张琦)“双十一”购物季来临,在“买买买”的同时,也要警惕各种“陷阱”。近日,静海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假意售卖购物卡实则诈骗的案件。
商家大促期间,葛某打算更换一部手机,就加了许多优惠福利群。“网站购物卡急售,价格优惠,速度咨询!”孙某发布的一则消息吸引了他的眼球,身为“薅羊毛”专家的他,添加信息发布者孙某为好友。
“一次性充值满5000元,可以在平台价格基础上享受9.1折优惠!”葛某经过与其他商家多番比价后,发现孙某的折扣力度更大。为了防范交易风险,葛某要求孙某在二手交易平台完成交易。“我曾经在二手交易平台被很多买家恶意退款……”孙某以自己的受骗经历推托,并表示如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进行交易,可以再给葛某优惠50元。禁不住诱惑的葛某给孙某银行账户汇款4500元。
随后,葛某将孙某提供的账号密码进行兑换,却看到了“该卡已经被兑换”的页面,葛某马上联系对方,打算索要新密码,却发现已被拉黑,意识到被骗的葛某报警。
经办案检察官讯问,孙某交代,她花钱毫无节制,为了购买一款看中很久的包包,在自己没有任何面值购物卡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发布虚假出售消息进行诈骗。截至案发,孙某共计以上述方式诈骗2人,获赃款九千余元。
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定,孙某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孙某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检察官提示市民:“双十一”来临,在网络交易时要保持警惕,面对获利明显不正常时,应理性思考,甄别是否存在骗局,一旦发现有诈骗等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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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大河网
责任编辑 / 李宗文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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